記者方正東/台北報導
對於今年11月在台灣及日本進行的世界12強賽事,體育署長何卓飛7日表示,若中華隊拿到冠軍,球員每人可得總計125萬元的激勵獎金,總教練可得25萬元,教練團每人可得20萬元的獎金。
此次由體育署建構的「組訓參賽協調平台」,邀請了中華聯盟及中華棒協就「激勵金」及「球員保險」等提出了方案,7日確定之後,由何卓飛對外宣布,中華聯盟會長吳志揚及中華棒協理事長廖正井也都出席了記者會。
激勵獎金分成激勵金及國光獎助學金兩部分,若贏得冠軍每名球員可拿到35萬元的激勵金,加上國光獎助學金90萬元,因此可拿到125萬元的獎金;亞軍激勵金30萬元、國光獎助學金60萬元,總額90萬元;季軍激勵金28萬元、國光獎助學金30萬元,總額58萬元,若得到第四名,也可拿到總額56萬元的獎金。
如果中華隊打進八強複賽,球員每人可拿15萬元的激勵獎金,若打進四強,再加發5萬元,若在八強複賽輸球,沒打進四強,則加發3萬元,如果中華隊在第一階段即遭淘汰,沒打進八強,則每名球員可拿到7.5萬元的激勵金。
教練團則是沒打進八強,沒有獎金,進八強複賽每人9萬元,進四強則是每人15萬元,而這筆激勵獎金將由棒協負責籌募。
至於球員保險,身故最高理賠金額為1600萬元,醫療50萬元,有關於失能的理賠部分,球員月薪低於20萬元,以20萬元為給付額度,薪資屆於20萬元至60萬元者,依合約所定薪資額度給付,月薪高於60萬元者,最高給付60萬元,沒簽複數年約的球員,最多給付12個月,簽複數年約的球員,最多給付2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