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張耀中/台北報導
昨天統一獅總教練「鑼總」陳連宏向主審抗議好球帶遭到驅逐出場,不但用身體頂撞還怒丟水瓶,今天(23日)中華職棒聯盟懲處陳連宏罰款3萬、禁賽1場。
中華職棒聯盟公告如下: 「針對104年9月22日聯盟例行賽桃園球場統一7-ELEVEn獅對戰Lamigo桃猿賽事,第六局上半統一7-ELEVEn獅郭阜林被判好球三振後,統一7-ELEVEn獅隊總教練陳連宏上場抗議遭驅逐出場事件,相關過程及懲處如下:
一、聯盟參照主審驅逐出場報告書及審閱比賽影片確認,陳連宏總教練不顧主審之警告仍進入場內抗議好壞球之判定,遂遭驅逐出場,主審依職權行事無誤。
二、聯盟認定陳總教練雖有頂撞動作但非明顯為惡意行為,然向主審拋擲水瓶顯然為公然侮辱行徑。
三、本違規行為依聯盟規章球團職球員違規懲罰規定第十四條「凡遭裁判驅逐出場之人員,處罰款一萬元...」、及第十五條「...球團隊職員對聯盟裁判有言語或行為侮辱者行為者,處罰款二萬元、禁賽一至三場。」—合計處陳連宏總教練罰款三萬元、禁賽一場。
四、有關禁賽部分於9月24日立即執行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