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職自由球員制度實行5年以來,尚未出現成功轉隊的球員,高額轉隊費是一大障礙。對此,中信兄弟隊球星周思齊指出,可參考美職,新增選秀權補償條款,多一條路讓球團選,活絡台灣的自由球員市場。
中職今年執行自由球員權利的球員,確定只有Lamigo桃猿隊林智勝、陳金鋒與義大犀牛隊鄭達鴻,是歷年提出申請人數最多的一次。
中職的自由球員辦法補償規定,新球團需支付該選手年薪總額2.5倍的轉隊費;或者新球團讓出1名不在球隊25人名單內的選手,給原球團,轉隊費就能調降到1.5倍。
若在12月31日後締約,轉隊費調降為1.25倍,或者讓1名非25人名單的選手,轉隊費再降到75%。
以林智勝今年月薪43萬為例,依據上述辦法,新球團最多需付1290萬,若新球隊願意讓出非25人名單內的1名球員,猿隊也願意接受,就只需支付387萬,門檻大大降低。
周思齊指出,現在大家都卡在轉隊費太高,無法產生中職首位成功轉隊的自由球員,若採「挾帶球員」的方式,不但新球隊可以省錢,被換的球員可能在新隊獲得更多上場機會。
他也指出,可參考美職,補償條件新增首輪選秀權,新球隊犧牲隔年選秀權交易來好選手,「如只看轉隊費根本不用玩啦。」
義大犀牛隊林哲瑄則建議,應參照美職,球員滿6年年資就自動取得FA資格,不必額外申請,增加球員困擾。他形容,自由球員還要轉隊費,是「不自由的自由球員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