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中央社洛杉磯24日綜合外電報導)美國職業籃球聯盟(NBA)今天表示,金州勇士隊球星葛林(Draymond Green)因比賽時重踢奧克拉荷馬市雷霆中鋒亞當斯(Steven Adams),遭罰款2.5萬美元,但暫時躲過禁賽。
法新社報導,葛林於22日的西區冠軍賽第3戰出腳踢亞當斯下體,讓遭慘敗的勇士隊還為他可能遭禁賽嚇出冷汗。
儘管亞當斯當時痛到不行,勇士隊的管理階層與葛林仍堅稱,發生在上半場的這次事件是意外。
NBA執行副總裁范德維奇(Kiki VanDeWeghe)指出,葛林的犯規被聯盟升級為二級惡性犯規。根據規定,若是比賽當下被裁判吹判為二級惡性犯規,球員馬上會被逐出場。
雷霆隊球星衛斯布魯克(Russell Westbrook)則指出,葛林的惡性犯規是故意的。葛林和亞當斯在兩隊第2戰也曾有肢體觸碰。
衛斯布魯克說:「在我看來,這種動作擺明是故意的。這已是最近2場比賽的第2次了。」
葛林則說:「我只是在投籃後作出慣性動作,我不會去踢別人的男性要害。我確定他將來想要生小孩,我不會在球場上讓人家絕後。」
美聯社報導,葛林季後賽已經有一級惡性犯規、二級惡性犯規各1次,總計3點,只要再一次惡性犯規,就直接禁賽一場。